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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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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死不离,你的梦落在那里
想着生活继续
天空失去美丽,你却等待明天站起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血脉能创造奇迹
你的呼喊就刻在我的血液里
 
生死不离,我数着秒等你消息
相信生命不息
我看不到你,你却牵挂在我心里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血脉能创造奇迹
搭起双手筑成你回家的路基
 
生死不离,全世界都被沉寂
痛苦也不哭泣
爱是你的传奇,彩虹在风雨后升起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血脉能创造奇迹
你一丝希望是我全部的动力

Angel (Love Story In Harvard)

写在八月二十一日之前

……  ……

黑夜雇员

我是黑夜的雇员
注定被白昼抛弃
不想那原本属于我的睡眠
竟然委身于抛弃我的
离我而去。。。

既然没有无法翱翔的翅膀
那我情愿四肢行走
驰骋在天地间
不再为人

Friends《老友记》(六人行)歌曲大全

[Friends] 美国NBC电视台自1994年开播、连续播出9年的幽默情景喜剧,剧目不但精彩而且里面的插曲主题曲更是好听:
 
主题歌:
I’ll be there for you
So no one told you life was gonna be this way [four claps]
Your job’s a joke, you’re broke, your love life’s D.O.A. 
It’s like you’re always stuck in second gear 
When it hasn’t been your day, your week, your month, or even your year 
CHORUS:
but I’ll be there for you 
(When the rain starts [...]

那一世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我失去了白天和黑夜的界限
太阳依旧升起
可我的头发却渐渐离我而去。。。

爱情 时间 距离(转)

爱情,无论是在记忆中,期待中,还是现实中,都是美好的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真的爱你。
  
我爱你….是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即使期待变成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让我的心里流着痛的血液。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距离让爱情产生美。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痛苦的。爱一个人,必然伴随着绵长的痛苦,但她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享受。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
   
爱上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需要付出的,你要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欣赏我的笑容。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这时,我多么期盼上帝,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如果痴情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再懂得﹐ 你的眼睛,我爱看,却不再跟随我的背影。你再也不会明白我的沉默…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如果没法忘记你,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承受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
爱,原来是一种经历。

(小说)Brokeback Mountain [断背山](节)

断背山                —安妮·普劳克丝
(一)  埃尼斯_德尔_玛不到五点就醒了。风吹打著拖车,从铝制门窗的缝隙间呼呼地挤进,让架子上的衬衫轻轻抖动着。埃尼斯爬起来,手挠著灰瘦的肚皮和下面的体毛,沓拉著走到气灶前,把剩咖啡倒进个缺了口的搪瓷壶,放到蓝色的火苗上。打开水龙头,直接就在那里尿了泡尿。穿上衬衫和牛仔裤,蹬上破靴子,脚后跟再在地上跺跺,把脚放顺。外面的风贴著车身,呼啸著刮过车底,让下面的砂石嚓嚓作响。他知道,这天气,在高速公路上开运马的拖车,要很糟。一清早他就得收拾完,离开这地方。农场又要被卖了。昨天,剩下的马都被运走,每个人也领了工钱。农场主说完”我得走人了,这个留给他丫的地产商大鲨鱼去吧”,就把钥匙扔给了埃尼斯。在找到下个工作前,埃尼斯得去和他结了婚的女儿住段时间。但现在他心里却很高兴,因为他又梦见了杰克。    咖啡煮沸了,埃尼斯赶在溢出前把壶拎开,倒些在结垢的杯子里,用嘴吹著黑黑的咖啡。那梦又一幕幕回来。如果他不定住神,那梦就会一直在这儿,又带他回到那山上,温暖那逝去的冰冷的时光,那曾属於他们的,无忧无虑的时光。风吹着在拖车,就象从卡车上倒下砂土,声音慢慢消去,最后是片刻寂静。  他们都在怀俄明贫困的小农场长大,他们的家分别在怀俄明州相对的两个角上。杰克_托斯特的家在靠蒙大拿州边境的电闪原,埃尼斯_德尔_玛的家在靠犹他州边界的塞集。两个都高中辍学,没什么前途,等著的只有体力活和穷日子。平日里啥也不顾忌,满口粗话,习惯了整天死气沉沉的日子。埃尼斯是由哥姐带大的。他父母翻车的地儿是那条叫作死马路的路上唯一的一个拐弯处!给他们只留下二十四块钱和被抵押了两次的农场。埃尼斯14岁就申请了特殊驾照,让他可以开一小时的车去上高中。那辆连取暖也没有的旧卡车,只剩下一个挡风玻璃刷,轮胎也差不多都要报销了。埃尼斯总想要上到高二,觉著高二那名子听起来顺。可转换器坏了,卡车在高二之前抛了锚,他就直接进农场干起了活。。。。   。。。
杰克的卧室是在陡斜的楼梯上面,那楼梯走起来晃悠。房间又小又热,下午的太阳照进西边的窗户,照在靠墙的小孩床上。一张洒满墨水的桌子和木头凳子,靠床的墙上挂着个BB枪,插在手工做的架子上。从窗户往下看,是条向南去的砂土路,埃尼斯意识到那是杰克长大时看过的唯一的一条道。床边贴着张从老杂志上来的黑头发电影明星的照片,涂抹上些红颜色。埃尼斯可以听见杰克他妈在接水,接满后把壶放到炉子上,并问着那老头子一个听不太清楚的问题。    储藏室很浅,支着的根木棍下挂了个退了色的帘子,把储藏室和屋子分开。里面两条牛仔裤,熨好叠齐,挂在铁丝衣架上。地上是双破靴子,埃尼斯想他还有印象。储藏室北边凹进去一小块儿,把那里弄成可藏东西的地方。在那儿,从个钉子上直直挂下来的,是件衬衫,是杰克在断背山上那些日子穿的那件。埃尼斯把衬衫从钉子上取下来,袖子上那些干了的血迹是他自己的。那是在断背山上最后的那天下午,他俩又抱着摔爬滚打闹着玩儿,杰克的膝盖撞到他鼻子上,让他鼻血狂流。为了止住血,他俩都搞了一身,把杰克的袖子全染了。血还没止住,他就猛地一抖身,一拳打在杰克下巴上,把他撩翻,四脚朝天倒在那儿了。    衬衫显得有点儿沉,他又一看,才发现还有一件套在里面。袖子小心地放在杰克衬衫的袖筒里面。那是他的那件普通衬衫,他想着早就在洗衣服的什么时候搞丢了。他的脏衬衫,口袋划开了,扣子也掉了,原来却是被杰克偷来,藏在自己的衬衫里面。两件衬衫就象是两层皮,一个套在另一个里面,两个又是一个整体。埃尼斯把脸埋在衣服里,用鼻子和嘴慢慢闻着,想再闻到淡淡的烟味儿和山上灌木的味道,以及杰克身上甜甜的汗味儿。可除了记忆,什么也没有了。那意念中的断背山,现在除了他手里的衬衫,就什么也不剩了。    老种鸭最后拒绝让他把杰克的骨灰拿走,”告你,这里有块家庭墓地,他就得埋在这里”。杰克他妈坐在桌旁,用把带锯齿的锋利工具在取苹果芯子。她讲,”你还要再来呀”。  
  坑洼的路就象是洗衣板。埃尼斯开过那个用圈羊铁丝围起来的乡村墓地,那是块很小的在有水井的草场上围出的一个方块。几个坟头上摆着塑料花。埃尼斯不敢想,杰克就要被埋在这儿,埋在这片凄凉的土地上。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礼拜六,埃尼斯把斯道塔米尔的脏马毯都扔到他卡车后面。开到快停洗车店,用高压水枪喷洗一遍,再把洗过的湿毯子放上卡车。他走进黑金丝礼品店,忙着找明信片。   
  ”埃尼斯,你想找啥,抢明信片?”,琳达_黑金丝一边把个棕黄的咖啡衬子扔到垃圾筒里,一边问。  
  ”想找张有断背山的”。  
  ”是在佛拉芒县的那个山?”。  
  ”不是,是在这北边的那个”。  
  ”我没订这。让我把订购单子拿来。他们要是有,我就给你来他个一百张。我反正也要再订些明信片了”。  
  ”一张就够了”,埃尼斯说。  
  货到了,三毛钱一张。埃尼斯把明信片钉在他的拖车里,每个角都用金属钉固定好。在那下面,他又楔了个钉子,挂上铁丝衣架,两件衬衫就挂在那上。他退后几步,看着自己的成果,眼泪掉下来。  
  ”我发誓,杰克 — “,他说。可杰克从来没让他发过什么誓,而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发誓的人。  
  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梦见杰克了。杰克,就象他头次见到时的那样,卷头发,笑出大板牙,说是要跑出去。梦里,圆木头还上平稳放着那罐凉豆子,连带着那个把露在外面的勺子。梦一幕幕象卡通片子一样。画面渐渐惨淡下去,有些模糊不清,勺子的把恍惚间成立轮胎撬铁棍的形状。他有时醒来很伤心,有时又有过去的那种高兴和解脱。有时是枕头湿了,有时是床单湿了。  
  在他知道的和在他试着相信的之间,有着空间距离。对此,现在怎么办都没用了。如果你解决不了,就得这么着过下去。 
点击查看完整小说 : Brokeback Mountain
相关连接:              《断背山》你真正看懂了吗?

永远你先挂电话...(转)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末了,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先收了线,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后来,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她不明白。只是两人通话结束时,女孩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收线,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一条破牛仔裤

今天上街去买了一条新的牛仔裤,现在身上的那条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虽然我认为这条裤子被时尚青年穿上一定很酷,但它已经不适合我这把年纪了。。。
虽然有了新裤子,那条旧的、破的还是会很珍惜。最起码还可以用作工作服或者运动服的替代品。准备将它好好洗洗,叠好放起来,到时候再派作用场。
我对这条裤子有很深的感情,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它。那个人离开我已经两年半了,这条裤子我也一直穿了它两年半,残酷的折磨使这条裤子也英年早逝。
回想当时买它的时候,应该也只是一份增添了一件新衣服的喜悦吧?这不正象人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情,非要发现裤子褪色、飞边、破洞了才逐渐知道它存在的价值。
现在对这条裤子好点也不晚,最起码到最后还能改成牛仔短裤,呵呵~~
好好对待你的新裤子!

失恋好男人 (转)

                                                                   —-转自  巴黎洋相
一个名叫洛的男人,在伦敦有间小唱片店。他与音乐堕入情网多年。当女友离他而去,洛虽然心碎但对她为什么离开自己始终想不明白。于是他挣扎在他的小本生意中,陪伴他的是两个活宝店员。洛和漂亮的女歌手约会,同时意识到自己的前女友和楼上的蠢货混在一起。他不断回忆自己的性与爱,发现与前女友的爱恨之间隐藏着自己的少年情怀。洛不断将自己的庞大音乐收藏库分类,做无数拼盘磁带,制造没完没了的排行榜。
这个平常的英国故事慷慨地暴露了男人的秘密、不安全感、恐惧和忧伤、狭隘和偏执。他们也在爱中蒙羞,在爱中心碎,作者对此怀抱一种痛苦的诚实。友人飘零或结婚生子之后,被遗弃的中年男人也只剩下这些福利。分手排行榜上一个姑娘曾让洛癫狂,最终却废了他。被废之后十年,洛依然难以忘怀,这是很多男人的通病,他们虽然时刻表达着自己的无所谓,却找不到化解的方式。
对于流失的岁月而言,35岁或者太老了点儿。洛意识到要不改变自己,要不等死。犹豫之间关于音乐、性、爱、青春的记忆如潮水拍岸。洛始终用一种欢闹在孤独、死亡、失败、无助、妥协的寒风里穿行。男人的“承诺无能”、“爱无能”、“亲密恐惧”、“责任推脱”等话题充斥其间。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一个渴望完美男女关系的中年男人的故事,这也是一个无法完美的好男人的故事。
Better man
                  –Robbie Williams
Send someone to love me.送一个人来爱我。
I need to rest in arms.我需要在其怀抱中入睡。
Keep me safe from harm.让我有安全感,远离伤害。
In pouring rain.远离倾盆大雨.
Give me endless summer.给我无尽的夏季。
Lord I fear the cold.上帝我害怕寒冷。
Feel I’m getting old.感觉自己在变得苍老。
Before my time.未老先衰。
As my soul heals the shame.当我的灵魂治愈羞愧。
I will grow through this pain.我会在这个伤痛中成长。
Lord I’m doing all I can.上帝我所能做到的-
To be a better man.就是做个好男人。
Go easy on my conscience.我的心很平静。
I know I’ve been taught.我知道我受到了教训。
To take the blame.也受到了责备。
Rest assured my angels.我的天使无疑-
Will catch my tears.将带走我的泪水。
Walk me out of here.把我带出这里。
I’m in pain.让我远离伤痛。
Once U’ve found that lover.一旦你发现你的爱人。
U’re homeward bound.你就会回头。
I know some have fallen on stony ground.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消失在无情的土地上。
But Love is all around.但爱在你周围。
                                                                                               —转自  巴黎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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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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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烙印

        印象中所有平凡的人不可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印记,作为一个普通的人能给自己生活城市留下什么印记的话也许只是妄想。
        可是,每当我走在城市街上,或是走过街区公园的长椅旁,却能看到你留在上面的深深烙印。于是,我明白:只有爱你的人可以在世界任何角落留下他的一些印记,但是只有你爱的人可以在世界任何角落留下她的烙印!
        你随处可以看见她的烙印,就算你到了她曾经去过的地方,即或是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而你当时不在他身边也是一样。。。!

妈妈,我永远爱你

        妈妈,我永远爱你!您患病多年,却为了儿子操碎了心。您不能言语,在咿咿啊啊中,儿子能明白您说的一切!您不是在埋怨儿子的不孝,而是想宽慰不孝的儿子生活的不幸而已。儿子今天,背着您那因为病痛的折磨瘦骨嶙峋的躯体,儿子心中说不出的刺痛。
        我不能再继续写下去,我只想说一句:妈妈, 我永远爱你!
       

昨日的运动

        记不清楚上次运动是什么时候了。恍惚记得好像是她还在时,我们一起在街边的路灯都已经亮起来的时候,我们俩一起围绕着我们居住的小区旁边的湖跑步的情景。
        我是一个运动白痴,自从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好像体育课从来都是踉踉跄跄达标的。体质的原因?可能也有吧?我一直这样对自己说!一直不愿面对的,难道是因为我天性太懒?!
        她真实的离开我已经二年半了。她是一个很爱运动的人,也不能说是这样了,我一直不太承认她的什么运动天赋。其实她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平凡的生活无法压抑她那颗不安的心。记得我们一起看那部著名的电影《阿甘正传》(Forrest Gump)的时候,她对我说这是她最喜欢的电影。她跟我讲了很多对这部电影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林林总总有很多,抛弃那些积极向上意义不谈,我想她喜欢这部电影的真实原因可能是因为阿甘排解自己痛苦的方式和她采用了相同的方式吧。
        我们结婚前她就对我说过,自己不高兴的时候,就去长跑。。。
        二年半的时间,对于人生来讲只不过是电光石火的一瞬;对于婚姻来讲或许相当于二十五年,或许相当于真正能感悟人生意义的人的后半生! 我已经很久没有运动过了,虽然年轻时也没有真正的运动过,但真的是很久了。。。
        为了宽慰最近一直郁闷的我,昨天下午在妹妹、妹夫的邀请下一起去楼下的球场玩网球。找到那尘封已久的网球拍(其中一只有些破损,不过在短时间内修好了),有一股找回当年感觉的冲动。在那一刻,仿佛了解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运动过后的结果当然是饱饱的吃了晚餐,甜美的睡了一觉。当然,今天浑身也痛了一天!
        或许是我后知后觉,或许是我无法自拔,无论你怎么想,我决定再看一遍《阿甘》!

我在QQ上偷望着你(转)

我在QQ上偷望你,
我没有找你说话,
只是偷偷地望着你。
   
我在QQ上偷望你,
无论是星星闪烁的夜晚,
还是旭日初升的凌晨。
   
我在QQ上偷望你,
无论是炎热如火的夏日,
还是冰冷如霜的寒冬。
   
我在QQ上偷望你,
没有别的念头,
只是想一直地不舍地,
静静地望着你。
很久没见你上线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做点什么,
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些什么,
我知道自己很傻,
但仍然痴痴地望着你。 
有点莫名其妙,
有点情不自禁,
有点稀里糊涂。
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你,
为何如此让我心折。
我盼望在你的心中占有一方的空间,
但我害怕走进你的世界,
就像那一枝高雅的荷花边
飞舞着的红蜻蜓,
只能犹豫地在你的附近盘旋徘徊。
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你,
为何如此让我心动。
我希冀能左右你的视线,
但我没有勇气出现在你跟前,
不敢让你看见,
只能远远地偷望你,
把赞美你的话说给自己听。
  
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你,
为何如此让我喜欢。 
穿过你的网,
我仿佛看到你的目光悠悠。
 
一直以来,
我渴望着把我必须对你说的,
最为动听的话对你说,
可是我不敢,
我怕你会以为我在诱惑你。
一直以来,
我都渴望能让你感觉到我的存在,
最真真切切地,
可是我不敢,
我怕会遭遇你的漠视。
所以,我选择,
依然只是偷偷地望着你。
我通过QQ,
可以清清楚楚从从容容地望着你,
那感觉让我好舒服,好温柔。
我望着你那填写的资料,
这样可以满足我了解你的点点滴滴。
我在论坛看着你的资料,
我可以知道你的心情,
知道你的现在的情感。   
你笑,我在陪你一起笑,
爽朗的笑声响彻大地。
你哭,我陪你一起哭,
泪水遍及整个眼眶。
你高兴的日子我同样高兴,
你无聊的日子我同样无聊。
每个日夜,我都在那里偷偷地望你。
你不会知道。
 
有时候,
我可以看到你心中涌出的温暖和亲切。
有时候,
我可以猜想你清清淡淡如沐春风的往事。
有时候,
我可以感知你淡淡的忧郁和愁闷。
有时候,
我可以体会到你踌躇满志的理想和志气。
你与我,
也许没有多少刻骨铭心,
没有点滴辉煌浪漫,
没有丝毫甜言蜜语。
你甚至不会知道。
时间匆匆来去,
生命觥筹交错, 
我只是用足足我所有的可能的时间去偷望你,
深情地,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在QQ上偷望你,
我不敢找你说话,
因为我怕我会不经意不自觉地轻轻滑落五个字:
我正想着你。

等你…(转)

   
天是黑的
因为已经是晚上了
黑夜的风是无形的
因为我看不见它的舞动
黑夜的风是有声的
因为它呼啸在我耳边
我回来
带着淡淡的醉意
我回来
带着深深的牵挂
知道你累
也知道你在休息
可我还是一如既往的
给你留言
那一声声遥远的呼唤
激荡在我等候的心中
那一支支娇艳的花朵
绽放在你看见的瞬间
时间 悄悄的流逝
感觉 悠悠的叩响
在等待的时间里
我望着无边的黑暗
嘴角却有喜悦在蔓延
知道你累
希望你可以来的晚一点
知道你累
希望你睡梦中的甜美
能让你完全的忘记那
生活的疲惫
等你 眺望的视线不急
等你 疲劳的身躯不累
等你的空隙
我也可以将点滴的记忆
用文字一点一点的串起
等你悄然醒来    
希望那串起的文字
会是你延续到下一个梦的惊喜
静静的
我在等你
等着你
飘然的出现在我等待
拥抱的怀里
幸福的 我在等你
等着你
就是等着春天永恒在
我为你燃烧在激情里

菏塘月色

 菏塘月色
                          █ 朱自清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睡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象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睡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有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彩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鹢首徐回,兼传羽杯;棹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熟睡好久了。
                  一九二七年七月北京清华园

张大千之写意荷花(转)

                                                                  
飘逸的荷叶千姿百态,传神的墨色浓淡深浅,张大千笔下的荷花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让观赏者真实地看到了荷花在荷塘里随风飘逸,在波浪中一起一降……他自己常说:“赏荷、画荷,一辈子都不会厌倦!”
张大千(1901-1984)名爱,又名秀,季菱,字大千,别号大千居士,或迳署“署人张大千”。四川内江人,幼年受擅长绘画的母亲和以画虎著称,自号“虎痴”的二哥张善的熏陶指引,并从名师曾农髯,李梅阉学诗文、书法和绘画。除临摹历代名迹外,又遍游名山大川,以造化为师,经过刻苦钻研,获得了卓越揲诚就。青年时代,即与二哥张善齐名,二十多岁,曾赴日本留学,学过染织,回国后,一度迷于佛学,曾去宁天童寺“皈依佛门”,想当和尚,据说,他怕在头上烫九个香记,只好等待别了师父弘筏大和尚,回到现实世界来,青年时期就能画一手很好的具有石涛、八大山人画风的作品,几可乱真,所以有“南方石涛”之称。他早年画的《石涛画册》,竟被著名鉴赏家、画家陈半丁作为石涛“真迹”珍藏起来,以夸耀于画友面前,被张大千识破指出,后来传为佳话,足以证明千在二十几岁在摹拟古人传统绘画的功力和成就,已经是惊人了。张大千于1940年后,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对于我国敦煌洞窟,逐个整理编号,进行临摹,丰富了绘画技法。1948年适居香港,后又旅居印度、法国、巴西等国。1984年病逝台湾,享年八十四岁。
旅居海外的国画大师张大千先生擅长画花卉。他画的花卉种类很多,如荷花、秋海棠、牡丹、兰花、水仙、梅华等。而他平时画的最多的还是荷花,他自己常说:“赏荷、画荷,一辈子都不会厌倦!”
张大千年轻时住在苏州,庭院里那一池荷花成了他写生的好地方,他三十三岁时开始住进北京颐和园,一住就是五年,颐和园池塘中那又肥又大的荷花使他对画荷的兴趣越加浓厚。由于长期与荷花相处,使他特别偏爱荷花。张大千爱荷花得出泥不染,娉娉婷婷从水中浮起,雍容高贵,而田田荷叶,姿态优雅的荷杆也时常走进他的画面。他认为,荷花最难下手的部分不是花,而是杆子,因为一笔下去不得回头,重描就不成画了。
                                                                           —-  转自  爱莲说

爱莲说(转)

  
【原文】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皆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宝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译文】
    水上或陆地上的草木及花,受人喜欢者特别的繁多。东晋陶渊明偏爱于菊;自李唐王朝以来,世上的人都特别的喜欢牡丹;可是我独独喜爱莲花的出自于淤泥而不沾染污秽的高洁,它经过清水的洗涤,显得纯净而不妖媚。它内心通达而外形刚直,不像藤蔓四处蔓延,也不像枝干四处纵横。香气远而清纯芬芳,亭亭玉立如在水佳人,只可以远远的欣赏而不可以肆意的亵玩也。    我比喻菊,是花中的隐居避世之人也。牡丹,是花中的富贵之人也。而莲花呢?是花中的君子也。噫!(感叹词,在此作助词,以加重语气)爱菊之人,陶渊明死后很少听到。爱莲之人,与我同样所好的又有几人?(几人又作何人)而爱牡丹之人呢,适合于大多数人也。
【赏析】
    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著名的理学家周敦颐来星子任南康知军。周敦颐为人清廉正直,襟怀淡泊,平生酷爱莲花。
    周敦颐来星子后,在军衙东侧开挖了一口池塘,全部种植荷花。周敦颐来星子时已值暮年(55岁),又抱病在身,所以每当公余饭后,他或独身一人,或邀三五幕僚好友,于池畔赏花品茗,并写下了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爱莲说》。《爱莲说》虽短,但字字珠玑,历来为人所传诵。
    一年以后,周敦颐由于年迈体弱辞官而去,在庐山西北麓筑堂定居讲学。他留下的莲池和那篇《爱莲说》,一直为后来者珍视。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朱熹调任南康知军,满怀对周敦颐的仰慕之情,重修爱莲池,建立爱莲堂,并从周的曾孙周直卿那儿得到周敦颐《爱莲说》的墨迹,请人刻之于石立在池边。朱熹作诗道:
闻道移根玉井旁,花开十里不寻常;
月明露冷无人见, 独为先生引兴长。
    赏析《爱莲说》,其重点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这是全文的中心题意。
    
    古人写文一般都是借物抒怀,同样的一句话,都有二层意思,一层喻物,一层抒怀。同样,“出淤泥而染,濯清莲而不妖”也有第二层抒怀意思。隐喻作者本身具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实际上,他说的意思就是:官场黑暗,要在官场上保持自已高洁的品格,就如同莲花出淤泥而不染那么难。这也是他为官的经验总结,因为他不想同流合污。而“濯清莲而不妖”,不过是作者的一种良好愿望罢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所以百花之中独莲而能为,弥足可贵也。这也是作者的感叹吧,因为在大环境中他是不可能做到独善其身的,除了逃避与远离。或者如他那样兢兢业业的守着自已的一份志节。    周敦颐的《爱莲说》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众”。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的之一罢了。这为他下文的“予独爱莲”埋下了顺理成章的伏笔。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接下去周敦颐并没在甚蕃里纠缠,只是直接缩景,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接下句“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牡丹)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下句周敦颐就直接进入了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之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观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像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让人叹为观止。可说通篇读者都无一丝喘息之机。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却是隽永绵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平淡,但比喻帖切,让人读来也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者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此平淡之句接上节“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可谓浑然一体,不着丝毫痕迹。而更重要的是,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无一言直接指责。
    周敦颐通过这样的对比,将自已比喻为君子。君子难为,犹胜于避世也。从这一点来看,周敦颐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不过周敦颐也有些自知之明,接下去他发出了深沉的感叹“菊之爱,陶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晋有陶渊明,可现在却听都没听到还有人会这样做的。或是像我一样的,在尘世中能相守一份纯净的,有着我这样追求君子风范的,又有几人?大多数的人,皆在红尘世事中从众罢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也。
    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锒锒上口,实为古文中难得的精品短篇。而且一文双解,内容厚实而意境深远。加上其文近似白话,易读易解,所以成了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传世佳品。在赏析此文的时候,如果能感动于文中的志节,这也就是读此文的最佳所得吧。
                                                              —  转自   爱莲说